市四中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6:24来源 : 本网
湛江市第四中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第四中学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市第四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第四中学是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创办于1956年,是广东省一级学校,霞山区重点中学,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全国读书育人特色学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学校,省100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之一,湛江市高中阶段招生第一批录取学校。
新校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规格配置,适度超前投入,创办一流学校”的省家级示范高中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学校总设置规模为90个教学班,设计项目建成后在校生规模可达4500人。学校招生对象主要以湛江地区为主,部分生源面向全省招生,培养高中阶段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湛江市第四中学没有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总收入 602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98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94.8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536.39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新校区建设归还贷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 87.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41.9) %。主要原因:新校区建设增加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0.14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2016年度事业收入记账时列入财政拨款 。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总支出 6023.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98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万元。
2. 教育(类)支出 598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工资福利支出2684.8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3 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698.9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8.96万元,下降17.57%,主要原因是水费、专用材料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3.8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4.3万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助学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增加。
其他资本性支出1423.37 8607.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183.72万元,下降83.46%,主要原因房屋建筑物构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589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4.8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5.84万元,下降29.24 %;主要原因是减少新校区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无专项拨款。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06.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06.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23.84万元,下降29.09 %;主要原因是减少新校区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减少基建工程款。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1462.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2582.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1253.84万元,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62.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9.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教师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5.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26万元,完成预算8.3万元的 3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26万元,完成预算8.3万元的39.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将业务用车兼作公务用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6万元,增加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万元,增长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将业务用车兼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6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0(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2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育教学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专门开展,一般按上级要求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