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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7:26来源 : 本网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是主管霞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按照会计电算化的核算要求,对各单位统一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活动状况。监督核算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范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纪律。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

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中心本级和下属 0 个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年度总收入40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1.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31万元,增长12.07%。主要原因: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提高,退休人员增加1人。

3.事业收入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霞山区财政局拨款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409.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财务核算软件维护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83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5.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5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提高,退休人员增加1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23.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提高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1.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8.25万元,降低19.65 %;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6.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73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340.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财务核算软件维护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三、2016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财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8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75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87.5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7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1.55万元,增长7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55万元,增长775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 0 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5万元,2016 年中心及下属 0 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外出联系业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中心及下属0 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48.87万元,降低67.9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减少,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0%

无发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0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无发生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主要是指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当地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部门要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和保密条款审核)。

无发生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预算部门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本级财政部门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公开)。

无发生

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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