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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霞山区直工委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7:26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中共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检查落实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培养、考察和推荐党的干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批区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设置以及书记、副书记、支委的职务任免。
    4、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和党员统计工作。
    5、负责建党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培训;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依法负责区直机关党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7、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审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的违纪处分决定。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中共霞山区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区直工委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宣传组织股

3、区直纪工委

4、区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综合和反映区直机关党的情况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起草工作计划、总结;起草有关文件、报告、讲话;负责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管理和归档;负责会议组织、行政、人事、工资、报刊、保密、统战、老干工作;负责工委对外联络及机关内部事务协调工作;承办区直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组织股工作职责
    指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抓好电化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文明单位的推荐、复查和考核工作;积极推广党建工作好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搞好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区直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建目标管理;负责办理党总支、支部班子的任免和批复,负责办理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党员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负责建党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培训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指导企业党组织依法履行保证监督的职责;调查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的建议。
   (三)区直机关纪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的纪检工作;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审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区直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领导区直属单位的民兵组织建设;负责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负责征兵、兵员动员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民兵营长和民兵干部的管理、选配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战时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协助上级军事部门完成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承办区直工委和区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霞山区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人民武装部和上级人防办的领导下,贯彻中央军委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作。

 

部分 中共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总收入1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工资福利提高经费人员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无增减。

4.经营收入0万元,无增减。

5.其他收入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本级横向拨款是收区社工委拨活动经费1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总支出1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调入增加一名人员,整体调整工资福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2.教育(类)支出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1万元增加13.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57.3万,主要用于党务工作事务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1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5.4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XX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X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无发生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发生

 

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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