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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人社局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00:00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霞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初级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拟定事来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具有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的安置。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霞山区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1、办公室
2、综合规划和社会保险股
3、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股
4、调解仲裁管理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5、培训教育股
6、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7、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股
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
9、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区劳动监察大队
11、区公费医疗办公室
12、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霞山区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5年度总收入168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99.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4.04万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减少专项拨款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3.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4.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5.其他收入33.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万元,下降27.26%。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5年度总支出 1680.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524.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7.04万元,增长92.21%,主要原因是增加日常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07.2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医保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77.9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减少保医保运行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99.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3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支出。
4.    其他(类)支出12.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各类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万元,增长83.52%,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各类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人社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9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7.15万元,增长53.58%;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收入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人社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2.94万元,增长50.35%;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人力资源事务支出91.3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行政运行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76.0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5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就业专项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3.2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7.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2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就业补助支出794.2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支出106.1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44.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抚恤支出14.1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死亡抚恤14.1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9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资金;医疗保障支出298.93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资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5.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经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48.2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其他医疗保障支出53.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经费。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6.6万元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48万元,完成预算6.6万元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48万元,2015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万元,比2014年增加8.19万元,上升58%。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无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绩效工作。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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