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区委办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00:00来源 : 本网
2015年度区委办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霞山区委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办公室是协助区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各项决定,执行区委工作部署并组织有关实施工作。
(2)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讯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市委和区委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的传递工作、负责密码保密工作。
(4)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承担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区委文件的核校、印刷、发送工作;做好新闻报送及党报刊订发行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区检查工作和兄弟省委、市委系统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兄弟县(区)领导来我区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
(6)完成区委领导和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区委办公室是协助区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内设机构四个职能组和机要保密局以及信访局,四个职能组分别是秘书组、综合组、新闻信息组、区委督查室、区委调研室。2014年7月成立湛江市霞山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是我办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人数15人(其中信访局3名,机要保密局2名,调研室1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其中信访局1名);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制6名。2015年12月单位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岗18人,退休人员10人。
我办所有人员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年初在职实有人数为17人,3月调入1人,4月调出1、调入2人,2015年11月调出1人。2015年12月在职人数为18人。
第二部分 霞山区委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办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区财政局批复的经费预算、霞山区财务管理制度和该办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各项开支按权限审批,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使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委办2015年度总收入4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68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党政内网建设系统。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5)其他收入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55万元,增加2094 %。主要原因是区建设局转迎检经费1万元。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委办2015年度总支出428.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2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减少7.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9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增加3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01万元,增加18.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1.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委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3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63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委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78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拨款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364.28万元,主要是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党委业务经费;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7.2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一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6.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1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一年持平,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与2014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47.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七、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无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