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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东新街道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00:00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东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新街道办事处是霞山区人民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代表霞山区人民政府履行管理街道各项事业的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2)制定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街道辖区的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计划生育、民政、信访、普法、司法、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初级保健、计划免疫、物价管理、劳动就业、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和征兵等工作。
(5)负责管理街道辖区企业。
(6)指导街道各居委会、村委会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街道内设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市容卫生办公室,没有下属单位。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霞山区东新街道办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决算60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75万元,其他收入9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8.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3.21万元,减少110.7%,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社坛路建设增加开支,二是创卫工作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3.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社坛路建设增加开支,二是南柳河征拆地上附着物赔偿。
3、事业收入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样。
4、经营收入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样。
5、其他收入96.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78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一是创卫捐赠收入增加;二是执法执收工作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支出568.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92.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6.8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76.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6.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组织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 万元,增长94.74%,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增加了3.4万元,组织事务增加了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社会保障的那个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23 万元,增长49.52%,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完成社区办公场地的建设,二是社保费增加,三是居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1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行政医疗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69 万元,下降43.9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二是减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创卫工作正常化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22.67万元,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8.76万元,下降264.41%,主要原因一是社坛路建设已完成,二是创卫工作正常化支出
5、农林水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农村自来用水改造工程,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5 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15年节约这方面的开支。
6、其他支出76.23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2015年节约这方面的开支。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东新街道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5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07万元,增加21.23%;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改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没有做到政府性基金会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9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6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执法执收工作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东新街道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一样,没有增长和下降。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组织等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增加了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加了0.5万元,组织事务增加了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社会保障的那个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万元,增长33.49%,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完成社区办公场地的建设,二是社保费增加,三是居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1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行政医疗等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94万元,下降17.1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二是减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222.67万元,主要用于创卫等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1.45 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加大创文创卫力度,搞好五城同创、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
5、农林水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农村自来用水改造工程,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改造坛坡村水利建设工程工作经费。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华联社区文化站工作经费。
7、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1.13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决算开支明细化。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东新街道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26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4 万元的26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卫工具车用油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1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19.9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和上年一样。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车辆维修费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没有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53万元,2015年街道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一搬执法执勤用车2辆和一般公务应急用车一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13.46万元,比2014年增加3.8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工资福利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16年度我街道没有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此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街道在决算中没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街道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街道其他科室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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