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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1:02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是主管群众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两个文明建设成就以及国内外形势,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2)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文化馆成为广大文艺爱好者之家,当地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3)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有条件的馆可以编印文艺期(报)刑,为当地业余作者提供作品发表园地。(4)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艺术遗产、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5)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多业助文”活动,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二)机构设置
文化馆是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4人,在职11人,离休1人,退休12人。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为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1个单位,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5年度总收入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0.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38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群众文化普及活动工作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68.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群众文化普及活动工作的增加。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5年度总支出350.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6.7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普及工作,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5.52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普及活动工作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131.73万元,增长77.7 %;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普及活动工作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50.75 万元,增长(下降)108.9 %;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普及活动工作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如小于预算数,可以表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如大于预算数,可以表述为: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或购买车辆等)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万元,下降(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0;(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主要包括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2015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主要用于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0。2015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主要包括0;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 0 人。主要包括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长7.9 %。主要原因是用于支出项目有免费开放,惠民演出,大型节日演出活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发生。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
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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