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街道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6-09-05 09:57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设街道办事处是霞山区人民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代表霞山区人民政府履行管理街道各项事业的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2)制定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街道辖区的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计划生育、民政、信访、普法、司法、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初级保健、计划免疫、物价管理、劳动就业、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和征兵等工作。
(5)负责管理街道辖区企业。
(6)指导街道各居委会、村委会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霞山区建设街道办事处2015
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个,没有下属单位。
建设街道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市容卫生办公室共5个机构。
第二部分 建设街道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建设街道2015年度总收入86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1.财政拨款收入727.6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2.19万元,减幅20%,主要原因:一是创卫工作在去年已作出成效,群众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环境得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支出方面减少;二是完成南柳河整治工程、南柳河段石油管道搬迁地上附着物补偿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3.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4.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发生数。
5.其他收入102.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3 %。主要原因:一是代区综治办支付联防队工资,二是接受社会捐赠款收入增加等。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建设街道2015年度总支出863.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组织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5.6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23万元,增加249%,主要原因是本年修建了街道文化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区干部工资及社保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36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了社区办公用房及完成了办公场地的建设。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0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二是减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减少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766.27万元,主要用于代政府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市容卫生垃圾处理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5.1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柳河整治补偿费等。
7、农林水支出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是群众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城乡卫生等费用开支。
8、其他支出74.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24 万元,增加了71%。主要原因是:一是代区综治办支付治安联防队工资;二是社区办公水电和党建工作等开支。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建设街道办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0.68万元,增长76 %;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改革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没有做到政府性基金会财政拨款收入,是代政府支付的征地安置补偿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建设街道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9.0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没有做到政府性基金会财政拨款收入,是代政府支付征地安置补偿款。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0.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等开支;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开支。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0.3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开支。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文化(款)3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年街道文化站修建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169.5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及社保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2.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的工资福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78.9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专干工资、社保缴费、计生工作办公业务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314.07万元,主要用于代政府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农村保洁员工资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0.27万元主要用于村民报建奖励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27.12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卫生垃圾处理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27.8万元,主要用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0.5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卫生垃圾搬运费,灭“四害”、宣传栏等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建设街道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4 万元的2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增加。与上年相比,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
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41万元,增长7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和上年一样。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和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没有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06万元,2015年街道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应急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7万元,比上年减少29.52万元,减少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15年度我街道没有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此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街道在决算中没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街道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街道其他科室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