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1:47来源 : 本网
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湛江市第六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园的主要职能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负责幼儿保育、幼儿教育。湛江市第六幼儿园是属于霞山区管辖的一所区级幼儿园,还在筹建中。幼儿园在管理上,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国家规定义务教育文件精神。在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上,认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使各项收支都能做到合法合理。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我园现有设置办公室1个机构,与上年比较没有变动。截止2015年12月底在职人员14人。
第二部分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加变化情况。
(一)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总收入741.1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40.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3.91万元,增长199.78%。主要原因:年终财政授权支付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我园还在筹建中,未正式招生。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总支出643.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教育支出643.55万元。主要工资福利支出2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万元;其他资本支出601.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0.09万元,下降153.9%。通过对比,本年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占了总支出的93.43%,主要是幼儿园正在筹建中,项目经费支出多。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40.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28.33万元,增长60.69%;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授权支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第六幼儿园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3.80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1.8万元,增长52.65 %;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保育楼工程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643.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的医疗保险。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我园没有“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我园“三公经费”安排共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4年我园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