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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发改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1:06来源 : 本网

霞山区发改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霞山区发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谋划全区经济发展,做好计划编制和经济分析。
1、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局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入调研,摸清新增长点,确定2014、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起草《湛江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湛江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加强调研和经济运行监测。我局时刻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每月都对全区经济进行分析,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及时提出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湛江市霞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任务、进度要求等。同时按照规划编制方案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规划纲要的初稿。
4、加大专题问题研究力度。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我区转型发展出谋划策,参与攥写《关于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率先崛起的意见》。为了加强街道经济发展,牵头制定了《霞山区街道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二)全力争取资金扶持,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优势的项目,上报省、市发改部门,争取国家资金和省专业补助资金扶持。
(三)加强投资管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投资高速增长。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我局加强跟踪协调服务,经常会同有关部门到项目现场检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措施。每月编制重点项目进度表,向区领导和相关单位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深化改革,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1、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一是承接上级发改部门下放审批权。2014年以来,承接国家和省、市下放的7类审批事项,区审批权限和市基本一致。二是压缩审批时限。项目审批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缩减到2个工作日。网上办理事项承诺当天办结出文。三是我局从今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新的备案系统,企业直接在备案系统上传有关资料,经过网上受理,审核,批准等流程,即可办理备案登记,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后,我局受理到打印出证,最快的1个小就能完成。企业仅在领证时才到我局一趟,大大方便了企业。
 2、统筹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区委改革办的统一部署,我局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内容。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牵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编制了《湛江市霞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制定相关制度共计24项,向全区33个涉信部门转发。
(五)开展“三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我局积极响应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号召,两年来,我局共计派出123人次,服务企业、项目、基层,跟踪服务项目50多个,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在深入相关企业、重点项目调研时,从不接受企业的宴请,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受到他们好评。
 (六)承担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目前穿越我区输油管道3条,在霞山辖区内总长度34.4公里,年输油能力2360万吨。2014年,区政府确定我局为霞山区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后,我局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协调排除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协调各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两年来,我局积极与三家石油输管道企业对接展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排查辖区内55处管道占压、防护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问题,派出100人次,与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或会议协调。
(七)做好相关对接,开展经济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区国民经济潜力调查力度。围绕南海维权后勤保障等需求项目,重点调查核实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和供应企业,做好应对措施,提供后勤保障资料。积极参加军分区、人武部联合举办的军民联合演练。
(八)积极做好“五城同创”等工作。牵头组织我区低碳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等。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资料、档案资料和报告阶段性工作等。积极参与全区创模协调和推进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和可靠的保障。我局挂点的特呈岛坡尾村和屋山内村均通过了生态文明村考核。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霞山区发改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设有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投资和重点项目股。我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实有在职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霞山区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区发改局年度总收入123.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2.86万元,减少2.2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我局对应缩减行政运行经费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6. 年初结转和结余10.29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5年度总支出123.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加上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        外交支出0万元,无增减。
3.        国防支出0万元,无增减。
4.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无增减。
5.        教育支出0万元,无增减。
6.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无增减。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万元,减少7.7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万元,增加0.66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医疗缴费标准提高。
9.        年末结转和结余10.4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发改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增减。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发改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60.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商贸事务(类) 招商引资(款)0.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8.07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4.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2万元,完成预算 2.2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2 万元,完成预算 2.2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2万元,增加1.57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需要,外出使用公务车次数增多,产生的公务用车及维护支出增多。2015年霞山区发改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42万元,原因是我局今年没有需要公务接待的业务发生。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机关运行经费对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单位没有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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