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5:40来源 : 本网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霞山区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教育局是主管霞山区教育工作 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含继续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智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和电化教育;对分管范围的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内产业工作。
6、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分管范围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指导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
8、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常年考核工作。
9、主管全区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划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指导分管范围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主管学校基层教育工会工作。
11、承办区人民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计财股牌子)、教育股、德育股、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体卫艺术教育股、人事股(与纪检监察室合署)、招生考试股(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是:区教育局教育装备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度总收入 2614.5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53.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18.5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6.71万元,增长59.63 %。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建设租赁费,二是全区教师职工干部的培训费,三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财政专户返还招生办的各类考试费等)增加了。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35.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 万元,下降22.23 %。主要原因:收到外单位的经费减少了。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度总支出 2614.5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3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 万元,主要用于报刊、工作误餐、车辆燃料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3 万元,下降)85.92%,主要原因是发生的上述经费减少了。
2.教育(类)支出 1639.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强师工程、教育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2.77 万元,增长27.41%,主要原因是提高教师的队伍建设,进行业务培训等。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18.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83.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8.23 万元,增长245.4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费、高中阶段教育激励奖。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2.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3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2.05 万元,增长218.59 %;主要原因是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的执行数比预算数多4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执行数比预算数多4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执行数比预算数少3.98万元、增加了其他资本性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131.85万元,其中主要增加了系统教育信息化建设租赁费、教师职工干部的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财政专户返还招生办的各类考试费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经费、高中阶段教育激励奖增加了。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3万元,主要用于报刊、工作误餐、车辆燃料费。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支出(款)教育管理事务848.27万元,主要用于创教育先进区和规范幼儿幼儿园评估、强师工程、教育督导、教师节活动及办公经费;(款)普通教育168.43万元,主要用于助学金、绩效工资;(款)职业教育9.78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款)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13.5万,主要用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款)抚恤8.0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及丧葬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医疗保障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5万元,主要用于各校高中阶段教育激励奖均衡区国检经费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教育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6.6万元的13.9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92 万元,完成预算 6.6万元的1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9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92 万元,2015年霞山区教育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主要用于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0.57万元,降低62.8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运送招生办各项考试试卷。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尚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