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5:19来源 : 本网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心通过健康体检、基线调查,逐步了解社区的卫生需求,从而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全中心总编人员33人,分设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社区办公室、药库、药房、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病案室、B超室、综合门诊、检验室等科室主要负责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服务等工作。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 49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92.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6.52万元,增长364.23 %。主要原因:公共卫生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1.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上级单位补助我中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事业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 400.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0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费用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材料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8.24 万元,增长88.82%,主要原因是单位大力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招聘多名人员。
2. 教育(类)支出 0 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2.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6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6 万元,下降1.52 %,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根据情况拨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0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1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2 万元,下降20 %;主要原因是列支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政府性资金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1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7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新兴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XX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