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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6-09-05 16:11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永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审查。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金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剁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 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徒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戈4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街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割。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旎统计调查。组织指导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委保健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规划信息与统计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股、妇幼健康与科技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宣传教育股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霞山健康教育所决算、霞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总收入226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60万元,其他收入20.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43.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417.44万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12月才将历年结余专项经费下拨不予到我局。二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增加而导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增多。三是2014年应拨付的农村卫生站村医补助到2015年才拨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20.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22万元,下降50.40%。主要原因:上级下拨经费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总支出1537.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13.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4.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了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8万元,下降11.26%,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死亡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3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0.75万元,增长33.4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二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三是增加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城市环境卫生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下降14.84%,主要原因是群众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环境得到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方面减少。
5、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1号台风“威马逊”救灾复产重建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这方面的开支。
6、其他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这方面的开支。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卫生和计划生育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4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25.89万元,增长58..41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12月才将历年结余专项经费下拨到我局,二是没有将上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3.7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没有做到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卫生和计划生育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1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63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了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8万元,下降11.26%,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死亡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4.0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1.94万元,增长34.5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二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三是增加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城市环境卫生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下降14.84%,主要原因是群众对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环境得到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方面减少。
5、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1号台风“威马逊”救灾复产重建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这方面的开支。
6、其他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这方面的开支。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8.8万元的66.2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8.8万元的6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3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7万元,下降33.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减少2.97万元;公务接待费开支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万元,占66.25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83万元,2015年街道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应急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82万元,下降48.68%。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财政负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2辆;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15年度我局没有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此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局在决算中没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局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其他科室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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