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12-01 16:25来源 : 本网
一、 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责
主要司法行政职责涵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律师管理和维稳律师团。
2、机构人员设置
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副科级)、基层业务指导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挂区普法办公室)、公职律师管理股,设行政直属机构: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和10个司法所(解放司法所、东新司法所、爱国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新兴司法所、工农司法所、海滨司法所、友谊司法所、海头司法所、新园司法所)。
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6人(其中局机关13人,司法所23人),公职律师事务所事业编制1人,在编33人。
二、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支出决算如下:
(1)2015年收入决算48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76万元,其他收入4.32万元。比2014年收入决算增加了134.89万元,主要是增加我区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费用预算和人员经费。
(2)2015年支出决算41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06.76万元。比2014年支出决算增加65.28万元,主要是增加我区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费用预算和人员经费支出。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6万元,用于执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下降84%。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了3辆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34.3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待遇有所增加。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拓宽渠道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我局在全区70个村(社区)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进社区(农村)”等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提升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全年接受法援案件81件,受理法院指派案件23件,检察院指派案件52件,公安机关指派案件50件,共办理法援案件总数206件;共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接受电话咨询500多人次。
(2)开展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所所结对”活动,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7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共52人与全区70个村(社区)配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年度工作考核及格的顾问律师,其顾问费每年每村居1万元,由我局直接支付。省交叉检查组对我区进行检查考核,实地检查了海滨街道海宁社区和海头街道的后洋村和西厅村的法律顾问工作,认为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的扎实到位,营造起浓郁的基层法治氛围,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有效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3)紧贴“六五”普法规划,凸显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好“学习宪法 遵法守法”主题活动,落实好国家宪法日制度,共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8场次;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学习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全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全部纳入干部在线无纸化学法考试;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调解业务、普法培训,以送法下乡为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影下乡的契机,与城区电影公司合作,制作相关普法DVD短片到各村居播放。加大“普法园”的建设力度,在新园街道绿塘村、海滨街道海宁社区、海头街道东纯村建设“普法园”,使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加有成效。2015年我局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0多场次,受教育人达50000余人次,发放专题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结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部门进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2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开展法制讲座17场次。
(4)加大基层调解工作力度。我区各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6宗,调处成功334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
(5)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工作。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56名,落实帮教措施56人,帮教率为100%,落实责任田41人,自谋职业15人,安置率为 95%以上。
(6)社区矫正管理有序到位我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9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118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74人,无重新犯罪人员,无收监执行人员,无非正常死亡人员,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211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霞山区司法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