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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区纪委监察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12-02 10:01来源 : 本网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在区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区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下属纪检监察组织查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三)负责调查和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四)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和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区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五)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各部门专职、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人选。协助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有关部门做好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工作。(六)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各项任务。
 2、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霞山区纪委监察局为正科级编制单位,根据职责,设办公室、宣教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风办)、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包括派驻机构行政编制共28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人数29名。其中书记1名(由区委领导兼任、不占单位编制),副书记2名,监察局长1名(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副局长2名,正副主任10名。退休干部12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43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108.05万元,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增加。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40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07.50万元,没有超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80.26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办案费用的增加。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03.02万元,占98.9%,其中工资福利230.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9万元;项目支出4.48万元,占1.1%,主要支出有办案经费、培训费、办案软件、硬件的设置和维护。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公务车保有量5辆,平均每辆2.53万元。因为2015年办案任务压力大,任务重,因此公务用车支出较去年略有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69万元。接待批次17次,共176人次。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相关部门的业务交流等,与去年持平,能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9万元,比去年增加25.94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办案费用和车改补贴的增加。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无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八、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无
九、关于专业名词解释:无
 
 
                               霞山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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