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五幼儿园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12-03 13:47来源 : 本网
一、单位概况
我园始建于1978年,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是一所非营利性的公立幼儿园,实行收支两条线。1996年经湛江市教育局批准领取了办园许可证,并在地税申请了税务登记证。我园负责3至6岁幼儿的保教工作,并根据《幼儿园教育大纲》、《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制定教学计划和各项教育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实施。幼儿园环境幽雅,文化氛围浓厚,是幼儿健康成长、快乐求知的理想之地。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园共有教职工34人。事业编制为22人,但实有在岗在编仅有15人。单位人员情况为: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5人,外请教职工17人,门卫2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2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64万元,其他收入0.0515万元。
四、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2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4.2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48万元,占91%,项目支出决算26.2万元,占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5.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
我园无此类经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湛江市第五幼儿园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