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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 : 2017-12-29 10:15来源 : 本网

为规范我市房地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我市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平稳、健康发展。

  这次整治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取得预售许可前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进行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二是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广告、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为交易当事人规避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源签订阴阳合同;违规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等。三是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标志信息不全、未按规定内容标志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标注虚假成交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四是不按规划实施建设等其他不正当行为。

  我市专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和市住建、发改、国土、公安、规划、房住公积金、土地储备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采取联合行动。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市住建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媒体曝光、责令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停止网签、责令停止销售行为、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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