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湛江市燃气发展规划(2017-2025)》修编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8-12-13 17:24来源 : 本网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湛江市燃气发展规划(2017-2025)》修编成果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内容
(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湛江市燃气发展规划(2017-2025)》修编成果,是根据《湛江市燃气发展规划(2010-2020)》进行修编,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召开专家评审会论证所形成。因为,随着近几年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推进和工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我市燃气事业发展产生了新的供需矛盾,所以,有必要进行新一轮修编。
(二)规划修编主要内容。与原有规划相比较,本轮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划修编的依据;2、燃气发展规划期;3、燃气气源的规划布局;4、燃气设施的规划布点;5、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
(三)规划修编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申请、项目办理、项目审核、项目呈批等操作过程。
三、听证时间
2018年12月25日上午9时正。
四、听证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五楼会议室。
五、参会代表名额
听证会代表共计13人(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从业人员、市民代表)。其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各1人;从业人员代表5人,市民代表5人。
六、参会代表产生方式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与会人员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邀请函的方式产生,从业人员代表和市民代表以报名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多于规定参会名额,则随机选取产生。
七、报名要求
(一)从业人员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听证报名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
(二)申请参加听证的市民,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湛江市居民;从业人员为湛江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提交工商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工作人员。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8房。
联系人:郭湛平,联系电话:3588015。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