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8-03 15:01来源 : 本网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相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贯彻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统筹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生产安全事故、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管理区地震局。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洪涝、干旱、冰冻和台风防御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组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霞山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霞山分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霞山分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与相关部门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区辖区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2)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区公安局霞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监管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共霞山区委 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霞发〔2019〕4号),从2019年3月起,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霞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编制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后勤服务人数2名,实有人数为13人。没有下属单位。根据《中共霞山区委办公室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霞办发〔2019〕20号),区应急管理局系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机构数8个,没有下属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机构改革后,根据《中共霞山区委办公室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霞办发〔2019〕20号),行政执法编制14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3人。1辆执法用车,2辆应急用车。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今年以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应急管理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广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认识和把握,结合实际,在科学谋划和推进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上下功夫,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上求实效,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区实现港产城联动美丽中心城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2019年,全区工矿商贸发生5宗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入我区1宗: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7·2”触电事故;不属我区监管,但在我区属地4宗:霞山区城市尚居花园 “3·6”触电事故、湛江市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4·25”坍塌事故、霞山区蓝海峰境广场在建工地“7·5”坍塌事故、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2·1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宗,火灾9起,死亡9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56.36万元。同比,事故减少5宗,下降41.6%,火灾减少3起,下降25%;死亡增加2人,上升28.5%;受伤减少12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42.68万元,上升37.5%。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区已连续15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区实现营商环境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较好的安全保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年初预算数合计472.23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合计472.23万元,与上年支出年初预算对比增加32.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调整;2、接管省级危化品应急救援湛江管理平台;3、封闭式管理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收入预算执行数合计466.72元,支出预算执行数合计49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9万元,上升46.95%,变动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调整;2、机构改革人员变动;3、机构改革职能增加;4、接管省级危化品应急救援湛江管理平台;5、封闭式管理工作。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收入中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少5.51万元,主要原因:1.财政预算资金项目调整;2.年初结转和结余65.57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5万元,下降71.43%。公务接待费5.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万元,上升366.3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要求,专家指导服务小组对我区每年指导服务至少2次,2019年增加的接待费是新增接待国务院专家组的费用;二是机构改革,我局职能增多,年度业务量大增。人均支出情况为每年每人0.48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年培训费为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8万元,上升24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本单位新增职能多,多次组织全区性的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二是单位人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批次增多。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无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合计45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合计4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305.14万元,包含人员经费29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9%,日常公用经费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项目支出192.48万元,包含基本建设类项目0.00万元,非基建项目支出192.4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末结转和结余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1万元,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74万元,是其他支出结转和结余。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0.74万元主要是封闭式管理资金,用于划拨到区临港工业园区封闭式管理项目建设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资产合计本年度数107万元,上年度数193.43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86.43万元,下降44.68%,变动主要原因是今年核销和折旧一批通用设备。
2.负债合计本年度数6.90万元,上年度数4.10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80万元,变动原因是其他应付款末付。
3.本年度的资产负债率6.45%,上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为2.11%。单位资产变动均在区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系统登记统一管理,并严格根据区财政局资产股要求进行管理,资产负债风险较低。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此类项目发生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无此类项目发生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无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发文通知要求,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配合区财务中心按时完成我局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等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二)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发文通知要求,配合区财务中心按时完成决算公开工作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建议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尽量简化些。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