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 2018-08-21 09:35来源 : 本网
旅游局要以发展旅游经济为重点,加强对全区旅游行业的宏观管理,积极策划旅游业务新项目,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文化生态、港口、海湾和海岛旅游业的发展。开拓旅游新景点,积极招商引资,挖掘、利用、开发我区优势和旅游资源,行使对全区旅游行业管理职能,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提高我区及湛江旅游知名度,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本区旅游工作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本区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本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定本区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整体方案;组织、指导本区重要旅游产业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区内旅游市场,拟订发展区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和实施旅游统计工作。
(五)对外招商引资,开发和完善本区旅游景点。
(六)负责区内旅行社的报批和管理,旅游酒店星级的报评和推荐工作及监督旅游服务质量。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宣传报道、公关接待、保卫后勤、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
(二)行业管理与资源开发股。
制订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旅游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报批工作;负责星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区的评定、复核、报批工作;负责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质量管理和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旅游产品开发工作;负责旅游宣传促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