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霞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2-19 11:41来源 : 本网
关于推荐申报霞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将进行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霞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霞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霞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4、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三、申报程序
1、本着自愿申报原则,按要求向区文旅体局提出申请;
2、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区文旅体局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区级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通过名单,报区人民政府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需向区文旅体局提出申请,写明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等(见附件1)。
3、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5-7分钟项目申报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以A4纸印刷,一式10份(原件2份、复印件8份)、项目分布图(A3纸质彩色印制)、授权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2份。
4、多媒体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①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②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jpg格式)③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书、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彩色扫描页(pdf格式)④项目申报片(AVI/MP4/MOV格式)⑤其他音频、视频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由区非遗保护中心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申报要求
1、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2、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3、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六、报送时间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
七、报送联系人
受理单位: 霞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张文丽 15913509811
地址:霞山区银帆路15号(霞山区文体馆)
邮编:524000
电子邮箱:381004734@QQ.com
八、附件
附件1.霞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