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 2023-02-10 15:56来源 : 霞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序号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 职责边界 | 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
1 |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旅游法》 3.《旅行社条例》 | 1.指导景区开放具备条件,督促景区核定并公布最大承载量。 2.督促景区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 3.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 4.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情况。 5.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 有明确管理机构的景区,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管。未明确管理机构的景区,由景区主管单位负责安全监管。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 |
2 | 文物安全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督促指导文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2.指导文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防、消防、防雷的设施,确保文物的安全。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博单位安全督导检查。 4.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安全事故,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文博单位安全宣传。 |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 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3 | 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3.《互联网上网服务条例》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督促指导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确保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巡查。 2.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3.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督促检查营业性演出单位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 公安、消防、工商、电信监督管理职责 | 1.不按规定程序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4 | 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4.《室外健身器材体育配建管理办法》 | (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2)依法负责对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对重要体育赛事及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攀岩、潜水等体育旅游项目实施安全监管 |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其他部门主办或审批的重要体育赛事,由主办或审批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 监管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安全事故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