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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关于开展三农普现场登记“双随机”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3-09 15:37来源 : 本网

各县(市、区)农普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扭转我市农普登记质量较差、进度缓慢的落后局面,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现场登记“双随机”交叉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由市统计局领导带队组成五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除带队领导外,配备3名业务骨干,其中2名在各县、镇抽选,另外1名由市统计局选派。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查两个县(市、区)。
二、检查时间
3月6日至7日两天。
三、检查内容
现场登记工作普查表数据填报质量;PDA录入数据和普查表数据的一致性;PDA录入数据上传工作进度。
四、检查方法
(一)每个县(市、区)随机检查两个镇街(农场),每个镇街(农场)抽查两个不在同一个普查区的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各抽取1个普通农户、规模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进行实地核实。每个抽选普查小区抽取十个已上传登记的普查表进行表机对照检查。
(二)各县、镇抽调业务骨干与市局选派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之间进行交叉检查。
五、检查方式
对抽取的每个普查小区和普查对象要采取询问、现场核实和逻辑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查。
(一)询问。一是询问了解普查指导员检查指导登记工作,有无全面检查各小区登记质量情况,有无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等采取侧面检查;二是从村干部和农户交谈中,了解普查员上门情况。
(二)现场核实。一是抽取3户(其中规模户和单位户各一个)调查户上门重新核实,检查是否有上门登记,登记表内容是否真实,填报项目是否遗漏,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有无遗漏等;二是审核现场登记的普查表质量,有无习惯性的系列差错,登记的同项指标有无数据一致问题,普查表被访人签名是否本人手签等。
(三)逻辑审核。现场检查PDA数据是否现场采集,是否逻辑审核通过,数据采集和核实修订数据是否有违法现象。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农普办认真挑选1名业务和工作能力强的县、镇业务骨干或普查指导员参加检查,并将本地抽选业务骨干名单于3月3日下午17:00前报市农普办。
(二)检查工作开展前将对各地抽选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有关事项。请各县(市、区)通知参训人员于3月5日11时前到海洋国际酒店(赤坎海滨大道北198号)报到。
(三)各检查组在检查出发前一天通知被检县(市、区),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做好检查前的相关衔接工作。负责登记的指导员、普查员要准备所属普查区内已完成登记的普查表和相应PDA机。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记录抽查户数基本情况,统计检查差错情况,认真填报检查情况统计表。同时做好抽查情况的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联系人:黄华梅,联系电话:318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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