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试行两次审理两次审计业务会议 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 : 2023-08-21 09:56来源 : 湛江市审计局
近日,湛江市审计局在参照执行《广东省审计厅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湛江工作实际制定了《湛江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两次审理两次审计业务会议,全面加强审计质量建设。
在拟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前,法规审理部门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六个方面进行第一次审理,经局一次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稿。在收到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反馈意见后,法规审理部门针对审计组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是否合理,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整改期限是否切合实际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审理,再经局二次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才能出具正式审计结果文书。
通过两次审理两次审计业务会议的模式,推进审核复核审理关口前移,推动法规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科室加强全过程各环节的审核把关,有效降低审计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