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山区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10-26 18:18来源 : 本网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霞山区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以来,霞山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人大会议审议预决算决议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统筹财政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21年,霞山区加强地方税种的征管力度,多方筹集资金,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039万元,同比增长28.49%;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3286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7324万元,同比增长92.30%,财政收入水平逐步改善。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支出。2021年,“三保”累计支出14.01亿元,完成支出进度105.59%。安排财政补助资金6383.54万元,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投入直达资金31280.86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建设滨海魅力中心城区。投入政府专项债券104146万元推进产业园及综合保税区、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等领域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见效。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129个,已整改11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3个,整改率90%。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93.75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3235.55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96.50万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在省、市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97亿元、总支出24.03亿元,结余结转0.94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68亿元,总支出8.75亿元,结余结转2.93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59万元,总支出76万元,结余结转48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编制霞山区中期财政规划。2021年,霞山区财政未按要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霞山区财政预算草案有4项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区级配套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有5项已明确实施部门或常年性项目继续列入代编预算,涉及金额4401.33万元。
3.已回收的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截至2021年底,霞山区暂存款共有943.9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使用,全部为2020年及以前年度收回的存量资金。
4.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时间晚于规定。区财政有2021年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等2项专项资金共90.20万元未及时足额拨付,最长延迟10个月。
5.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中存在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1个单位提前将债券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剩余资金1548.43万元滞留在街道办的基本账户;截至2022年2月底,有4个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低于50%,涉及未支出金额30527.87万元;区财政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将债券资金1909万元下达到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霞山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选取8个预算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区人大会议批准的2021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绩效管理推进不到位。一是有13个单位共38个项目因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即申请预算安排、项目推进落实不到位、情况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等原因,预算执行率仅为7.13%,涉及未执行金额2071.36万元;二是有6个单位共18个预算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涉及未执行金额1922.68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的2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制定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17.98万元。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有5个单位15.93万元应缴财政款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和上缴;二是有5个单位35.72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三是有24个单位未及时收回单位代垫款项合计282.50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134.53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提前支付费用27.96万元。
3.“三公”经费等费用管理不严。一是有5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涉及金额2.07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有4个单位5项专项资金合计79万元,因项目推进落实不到位而未使用,执行率为0%;二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导致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475万元未能及时分解下达,滞留时间最长达一年以上;三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拨付经济欠发达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42万元,超期7个月;四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违规将专项资金12.20万元用于办公室修缮费和工会经费。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5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合规,涉及金额173.59万元;有2个单位超范围开支慰问品、科研奖等,涉及金额19.22万元;有6个单位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8.62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霞山区优化营商环境、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有关部门单位能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和加强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不完善,有2个单位未对相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工,未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未建立台账报告制度,未建立相关机制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等。
2.部分工作任务不落实,有1个单位未实现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的目标;有1个单位未完善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系统导致未能实现财政补贴服务“一网办”“智能办”;有1个单位共6项“双公示”事项目录未在“信用湛江”网站公开。
(二)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有1项35.03万元政府投资的工程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对霞山区2021年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霞山区南柳河主河补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直达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有3项直达资金因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或未完成项目建设,导致直达资金171.03万元未支出。有3个单位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39.53万元,存在未按合同执行导致多付工程款和超范围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南柳河主河补水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工程前期管理不到位。南柳河生态补水工程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签订8.14万元的可行性研究合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够完善。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以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组织对10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产内部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宿舍出租价未参照市区单位公用住房的租金标准收取,导致少收租金1.38万元。
(二)区属学校资产管理不规范。有1所学校存在公款私存截留财政资金至少27.31万元、拆分77.14万元工程项目以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有1所学校存在未及时处置毁损和弃置固定资产213.93万元、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148.61万元等问题。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4个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执行经济方针政策不到位。有1个单位公费医疗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未执行定点医院就诊制度、支出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有1个单位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不到位,存在多发放医疗救助0.74万元、不及时发放医疗救助0.44万元、未按规定执行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导致医疗救助实际支付与应付金额差异12.57万元等问题。
(二)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及时执行监察委取消1名人员退休待遇的决定,造成财政资金流失0.46万元;违反规定公费配置手机3台。
六、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至2022审计年度,区审计局共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3项。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绩效管理前瞻性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存在“先排预算,再定项目”“钱等项目”的思想,缺乏“先谋项目、后排预算”的绩效理念,没有提前进行项目谋划论证,部分预算项目编制随意,后续对资金安排、进度控制等环节跟踪不到位,导致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慢,大量资金项目闲置浪费。二是部门主体责任缺失。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单位等未压实主体责任,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部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和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收入征缴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扎实推进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持续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职能部门要逐条逐项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推动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见效,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持续优化公平、诚信、透明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审核监管,推动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障教育现代化、污染防治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压实管理责任,不断推进民生政策落实。
(三)紧盯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在各项审计中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及时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等风险隐患,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探索和推进巡审结合,构建监督合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提出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意见;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主体共同加大整改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