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2-11 17:28来源 : 本网
(2021年7月15日)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10月,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区政府十分重视,及时部署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区审计局着力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定期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效果明显。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整改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平台作用,加强区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9月17日,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扎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有效促进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多部门联合发力,强化整改力度。一是逐步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协同的责任体系,延伸审计整改链条,切实把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人大监督贯通协调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区审计局联动人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启动约谈机制。加大对审计整改督促和审计成果运用的力度,加快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将审计整改疑难问题一并提交会议讨论,发挥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三是逐步完善审计计划、执行、审理、整改“四分离”运行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区审计局指定具体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台账,对具体整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审计组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确保审计整改真实有效。
(三)被审计单位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见效。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对应措施,规范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区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监督跟踪检查,创新整改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全覆盖”。据统计,62个被审计单位或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已整改落实的情况
截止2021年4月末,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67个,已整改63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整改率94.03%。各单位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意识不断增强,整改效果不断提高。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未将疫苗接种服务费上缴国库、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资金等问题,区财政局已将疫苗接种服务费11.46万元上缴国库,调减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对当年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不再安排调整追加,并已按规定及时下达预算资金269.91万元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项目执行率低、超范围和无预算支出等问题,各有关单位将推进项目提高项目执行率,按要求做好下一年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支出。
2.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支出手续不完备,重报、多报、虚报工程款和个人补助支出等问题,区财政局、环卫处已将非税收入合计81.6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6个单位已补充资料完善相关手续;3个单位已规范报销程序,对于重报、多报和虚报的费用14.25万元已要求退还。
3.关于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程序,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未启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执行一车一卡制度的问题,10个单位已启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按规定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
5.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和未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4个被审计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手续;区农业农村局已按有关规定与中标方接洽,签订施工合同。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内部管理规定,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区发改局等4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71.57万元;6个单位开始实行公务卡结算,规范财务管理;5个单位已收回单位代个人缴交的代垫款71.57万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债券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涉及债券考核问责的条款等有关内容的管理配套文件,建立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商确定入库项目的协调工作机制。
2.关于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形成实质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20年12月底将368.55万元政府债券资金支付到项目单位形成实际支出。
(四)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存在的未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向相关企业拨付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627.20万元。
2.针对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存在的未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区教育局已提请区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学前教育资金分配方案呈报区政府审定并及时拨付市二幼等幼儿园,同时督促指导幼儿园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进度;区财政局已将专项资金转下达给业务部门,并已根据区教育局方案下达预算资金;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为50.28%,达到38%以上的要求。
3.针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部分项目进度推进不理想,制度建设和落实不够严格,未开展信息公开、绩效自评工作等问题,区文体局已投入340.09万元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和体育公园示范点,规范采购流程并成立采购小组,加强项目的跟踪和督办工作;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制定《霞山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暂行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已在霞山区政府网站开展17个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对7项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4.针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绩效评价指标不科学的问题,自2020年起,区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将科学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确保项目的绩效目标都细化到具体的指标值。
(五)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霞山区民办教育机构未办理资产过户、未设立办学风险保证金和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问题,霞山区部分民办学校在设立时已有开办资金,并已作出书面承诺该笔资金作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存放在银行账户,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办学风险保证金的监管,在今后年检时重点检查保证金的存放情况,2020年区教育局已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民办教育管理和民办薄弱学校补短板经费”36万元。
2.关于未及时分配、拨付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区教育局已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在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审定后,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用款单位;区财政局已按规定拨付2019年省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3万元。
3.关于部分区属民办幼儿园均未使用合法税务发票的问题。区教育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现各幼儿园已持相关材料陆续到税务局办理开票。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发放审核不严,超范围、重复发放民生津贴补贴的问题,区民政局已重新全面核对高龄老人的信息,通过银行汇缴或倒扣追缴等方式追回重复发放民生津贴补贴合计48312元。
2.关于霞山海滨公园和霞山体育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区民政局已投入30万元建设霞山体育场应急避护场所,并于2021年1月竣工验收。
(七)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失控、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国有资产出租手续不合规等问题,有关部门将抓好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资产管理和出租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已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商铺管理权和租金2.88万元;区财政局等5个相关单位已及时足额收取和上缴国有资产收益57.25万元;区机关事务局已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区司法局已履行警车报废手续并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申报。
三、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及下一步安排
截至2021年4月末,我区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还有4个尚未整改到位。
(一)关于6个单位的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721.76万元的问题。
(二)关于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三)关于霞山海滨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
(四)关于涉农资金的7个约束性任务和5个指导性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近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来看,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审计局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力度,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部分被审计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问题的性质和原因认识不够,部分整改手段空泛,整改措施形式化等问题,同时,受到客观因素的制约,有些问题的整改需要持续推进。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逐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将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凝聚监督合力,发挥联合监督的作用。
(二)聚焦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对审计查出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突出整改的重点和难点,细化整改措施,对症下药,分阶段有序清理,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应加快工作流程尽快整改,对于情况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方案进行持续整改,切实把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建议各单位今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合理编制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三)纳入绩效考核,提高整改质量。建议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的指标,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遏制履审履犯、审计整改流于形式的顽疾,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以绩效考核为重要抓手,将审计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做到层层有责任,环环抓落实,提高审计监督质量。
(四)加强跟踪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督查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高质量推动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建议区委、区政府、各单位强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运用,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审计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持续放大审计整改监督成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认真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审计整改的合力,助力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党委政府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聚力打造港产城联动的滨海魅力中心城区、奋力谱写霞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