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骆小英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12-27 15:32来源 : 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区2021至2022审计年度项目计划,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2021年12月22日起,对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骆小英同志(2013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你单位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济事项追溯至整个任期,必要时将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2173329。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