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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

发布时间 : 2017-12-15 15:48来源 : 本网

自2004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区按照中央及省、市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以开展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全区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村(居)的法治观念,为加快全区“法治霞山”建设进程,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2004年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的开展,2004年11月由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普法办联合制定下发了我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文件,对全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具体标准、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加强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工协作,分解责任,构建起“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民政指导、相关部门支持、村级组织牵头、群众广泛参与、成果全民共享”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采取多种形式,抓法制教育,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基础。按照不同阶段的普法规划,我们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过程中紧紧结合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加大了法制宣传的力度。在普法的内容上着重宣传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15部法律法规。在普法教育的形式上,一是利用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三位一体”的队伍,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村居”活动,深入农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赠送法律书籍;二是通过“普法流动展览馆”,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内容,在人口密集的活动场所进行巡回展临览,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法律无处不在,在休闲中受到法制教育;三是利用“所所结对”提供快捷便民服务。区司法局10个司法所与辖区的10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进行“所所结对”,以基层司法所为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律师资源,深入农村、社区,讲解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守法用法,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四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即每个村民委员会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为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签订各种合同、协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五是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普法园”进行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的文化和场地资源,用自己的特色搞活宣传服务,让村(居)民充份体会到了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六是通过“法治影视”进村居。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围绕民生、生活、社会热点涉及的法制问题,制作相关普法DVD短片,有卡通形式的、有以案说法的等等,每一宣传短片都在10--15分钟内,务求做到不但能吸引农村群众观看,而且看得明白、听得懂、有效果。七是通过法治文化“和谐广播”唱响村居。通过设立、完善农村、社区的广播室,组建和谐广播员队伍,构建小广播、大和谐的法制宣传阵地,扩大普法影响力。
三、落实“四个民主”,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抓好“四个民主”的贯彻实施,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核心内容,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围绕“四个民主”、“两个公开”,建立和健全了以下四项制度:一是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按期换届的民主选举制度。二是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为重点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村务大事的决策,是村级民主建设的核心。按照“政治思想觉悟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威望”等五个方面的标准,组织群众依法选好村民代表。三是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利用律师资源帮助试点村和示范村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选举制度》等一系列上合国家法规政策,下合村情民意的规章制度,使村务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四是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村务、财务是村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使村务、财务既公开又透明,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每村建有统一标准的、内容规范的、高标准的村务、财务公开栏。各村定期将村务、财务情况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和查询。
   四、抓好依法治村,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区委书记杨柔彦特别强调,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在法治实践中是两项密不可分的工作。要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积极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要以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理工作。霞山区在全面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始终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作为规定动作,把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作为突破口,把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重点,以村(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村规民约有地域特色,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在示范创建中深入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工作,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各创建村、社区不断加强综合治理、警务、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和外来人口管理“五位一体”综治办建设,加大硬件投入、组织和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平安村(社区)”等各类创建活动,做好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如:新村村委会位于湛江市霞山区西北部,由于处于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较多,群众管理工作难度大,社会治安形势复杂,村集体经济落后,曾被霞山区列为重点治理单位。在2004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新村村委会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标准的要求,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区司法局局长黄敏提出:
要搞活经济,就要先搞好民主法治建设。经过不断探索及努力, 新村发展成为无赌博、无吸毒、无邪教、无打架、无违法上访、无重大刑事案件的“六无”村庄,村集体经济收入位于霞山区前茅,2009年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今年3月又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自2004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部署到位,我区获得全国级2个(特呈村委会、新村村委会),占全区各村、(社区)总数3%,排全市第一;获得省级9个,占全区各村、(社区)总数的13%;市级21个,占全区各村、(社区)总数的70%;区级10个,占全区各村、(社区)总数33%,全区创建率达60%以上,在全市名列全矛。2013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村(居)民自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群众更加能够自觉学法、用法,社会治安更加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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