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8-03 10:09来源 : 湛江市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霞山区兰艺空间设计事务所:本委受理关华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湛霞劳人仲案非终字〔2026〕9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湛霞劳人仲案非终字〔2026〕9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湛江市霞山区兰艺空间设计事务所支付关华宏工资49500元、提成18062.955元,合计67562.955元,须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驳回关华宏其他仲裁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湛江市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