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全区社会组织参加2016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4-27 15:37来源 : 本网
各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于每年5月31日前主动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书,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未向我局报送相关资料。对逾期未申报参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社会组织年检信息录入湛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
特此提醒。
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
2017年4月25日
有关事项: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经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时间:
网上填报系统于2017年3月1日开通,参检社会组织应于5月31日前完成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登陆霞山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zjxs.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如无账号、密码,请加入霞山社会组织QQ群:326836518,与霞山区民间办同志联系领取),即可填写2016年度工作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填报相关内容。
2.结果确认:完成社会组织网上报送后,网页显示年检办结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一式两份),并携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送交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加盖年检印章。
三、结果公告
2016年年检结论由区民政局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为加强年检的监管效果,我局将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并根据实地抽查结果,确定社会组织2016年度的年检结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2173730 2173381
霞山社会组织QQ群:326836518(请各社会组织务必加入!)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政府二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