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贴息具体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 : 2015-11-13 10:18来源 : 本网
根据市经信局会同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结合市领导意见确实了贴息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一、申请贴息限于2015年10月5日后新增的银行贷款,息贴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符合条件的多笔贷款可一并申请;(企业申请贴息时间截止
二、审核意见须提出同意贴息的方式和贴息金额;
三、市国资委仅对市属国有企业申报表审核;
四、申请贴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备更新改造或厂房(仓库)重建资金贴息,一种是购买产品或原材料的流动资金贴息;
五、企业类别指工业或商贸企业;
六、申报企业在提交申报表时应附上企业主要受损情况图片。
七、“申请表”统一打印在一张A3纸上(双面),一式7份。
市经信局 叶修铭,联系电话:3312973,
市商务局 钱 湛,联系电话:3620136,
市财政局 郑 苗,联系电话:3220778
霞山区经信局 林 林(工业企业),联系电话:2173891,
李志勇(商贸企业),联系电话:2173961。
霞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