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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湛江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11-06 10:50来源 : 本网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鼓励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使用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湛江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券概念

           创新券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创新资源缺乏、创新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科技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而设计发行的一种补助凭证。

二、申领对象及要求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其他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注册或成立时间超过12个月,并至少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者: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5年内获国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获得“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5、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申报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1、科技创新券的申领、审核、批复、发放和兑现等工作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具体操作请查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操作说明》。

2、此次申报科技创新券补助费用发生期限应在2017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内。

3、创新券按申请材料通过审核时间先后顺序发放(优先兑现上一年度没有使用过创新券的企业),直至用完今年预算额度为止。

4、创新券申领额度不超过企业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或科技服务机构的研发、检测等科技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兑现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购买技术成果及科研仪器设备不超过费用总额的30%,兑现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两项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申领、兑现时间

1、线上申领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11日

2、兑现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9-3338967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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