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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商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受灾工商企业复产申报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10-22 19:26来源 : 本网

 

湛经信技改[2015]939号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22号超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市,给我市工商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和经济损失。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扶持受灾企业复产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15〕23号)要求,为加快支持我市工商企业救灾复产,现将申报贴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范围
遭受本次超强台风“彩虹”的受灾工商企业,具体包括: 工业企业、内外贸企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外贸专业公司)。工商企业须在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贴息方式
对受灾企业在2015年10月5日以后新增贷款用于救灾复产,给予贴息2年。
三、贴息标准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
(二)对工商企业未按贷款合同规定还款而发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支出等不予贴息支持。已获得湛江市级财政对本次台风“彩虹”受灾给其他支持的企业,不能申报本次贴息资金。
四、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20日开始受理。
五、申报材料
企业需向当地经信、商务、财政部门报送以下申报材料(一式6份)。工业企业报送经信和财政部门、内外贸企业报送商务和财政部门。
(一)企业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受灾情况、重建计划)并填写《2015年强台风“彩虹”灾后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二)损毁情况的明细列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损毁情况的明细列表(含名称、数量、具体金额)和有关损毁照片及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三)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贷款合同对应的贷款支付凭证及利息清单等凭证。
(五)承诺书(见附件1),须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推荐单位公章。
六、申报程序
(一)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经信、商务、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优先推荐本次强台风受灾较重的企业,严格审查申报单位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
(二)部门会审。市救灾复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核实,将审查结果及贴息额度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贴息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拟定贴息资金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复将专项贴息资金逐级下拨到申报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按规定一律予以淘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二)推荐部门应将企业申报材料整理归档,以备今后审查。
(三)推荐部门需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对复产项目及时做好跟踪督促,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市经信局 叶修铭,市商务局 钱湛,市财政局 郑苗;联系电话:3312973,3620136,3220778)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商务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1. 承诺书
           2. 2015年强台风“彩虹”灾后贴息资金申请表
 
 附件1::
                   承 诺 书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对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负责。未享受针对本次台风“彩虹”受灾的湛江市财政资金扶持。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信部门/商务部门:
 
 
主管领导(签字):
 
 
财政部门(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会审
 
 
市救灾复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相关负责人(签字)
 
 
 
 
市财政局(盖章)
 附件2:

2015年强台风“彩虹”灾后贴息资金申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受灾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损毁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月利率)
贷款合同编号
申请市级财政贴息金额
备注
1
 
 
 
 
XX银行
XXX
XXX
XXX
XXX
 
XX银行
XXX
XXX
XXX
XXX
 
XX银行
XXX
XXX
XXX
XXX
 
2
 
 
 
 
 
 
 
 
 
 
3
 
 
 
 
 
 
 
 
 
 
4
 
 
 
 
 
 
 
 
 
 
5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企业性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
2.申请贴息仅限2015年10月5日以后的新增贷款,同一企业符合时间要求的多笔银行贷款可一并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