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 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12-11 09:24来源 : 本网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5〕28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申报按照文件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经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推荐(附项目推荐表)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和U盘(存储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前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项目库的项目需是已入库项目,尚未申报入库的项目需在申报项目库同时补报入库手续。
四、项目由市经信局会市财政局组织审核后,需于2015年12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完成网上填报。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5〕28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申报按照文件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经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推荐(附项目推荐表)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和U盘(存储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前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项目库的项目需是已入库项目,尚未申报入库的项目需在申报项目库同时补报入库手续。
四、项目由市经信局会市财政局组织审核后,需于2015年12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完成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