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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创品牌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8-04 10:26来源 : 本网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80号)和《湛江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湛质监[2017]11号)的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助推产业升级,拟对2016年度获得国家、省各类名牌、商标及中心、基地、平台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奖励的年度(2016年)当年获得如下称号的企业均可申请奖励:
(一)名牌产品及商标
包括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二)企业技术中心及基地(平台)等
包括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等。
对已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称号不再给予奖励。
二、申办程序
由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经地市有关部门加具确认意见后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初审并拟定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申报材料
1.《湛江市企业创品牌奖励申请表》;
2.申请奖励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证书复印件;
3.企业创名牌工作总结;
4.获名牌产品及商标图案。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联系人:黄  凛,联系电话:3333143
市财政局联系人:陈谨恕,联系电话:3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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