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2-25 13:02来源 : 本网
为规范我市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
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
指南
湛江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8日
(联系人:钱 湛 陈金友 电话:3620136、3620137)
附件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
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
为引导、推动我市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出口收汇风险,扩大企业投保面,推动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出口结构。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对在湛江市内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下同)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的除外。
对于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并同时申报资金的,将取消企业当期该保险标的资助的资格,同时还要列入广东省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作不良记录处理。
二、支持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
三、支持标准
(一)对投保企业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40%的资助。
(二)除第(一)点资助标准外,(1)对投保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短期出口特险(包括买方违约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按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增加10%的资助,其中对船舶投保出口短期出口特险的,在上述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短期出口特险加计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再增加15%的资助;(2)对投保农产品短期出口信用险的按实际缴纳保险费增加5%的资助; (3)对向“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详见附件9、10)出口投保的按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增加5%的资助;(4)对向美国出口投保的按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增加5%的资助。
(三)对2017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小微企业投保平台类保险产品(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专项”),根据实际缴纳保费给予80%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2017年度出口额的0.08%。
(四)对中型企业(2017年度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投保“新兴国际市场政治风险及附加订单风险”(以下简称“中型企业专项”),根据实际缴纳保费给予80%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2017年度新兴国际市场出口额的0.08%。
(五)对投保“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2017年度出口额为“0”,2018年有出口且自付保费的企业,则按企业实际缴纳保费80%资助。
(六)当期每个非保险公司垫付类企业取得总资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低于0.1万元的不予资助。
特别说明:以上是广东省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湛江市从2015年底起已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小微企业,其实缴保险费在省财政给予80%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20%资助,为此,对以上第(三)、(五)点投保“小微企业专项”的企业给予实际缴纳保费20%的配套支持。即投保“小微企业专项”的企业实际缴纳保费获省、市合计100%保费支持。由于湛江市小微企业信用保险扶持政策配套广东省政策,资金申报材料要求与本指南一致,故不再另行制发资金申报指南,且2019年省“小微企业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同时适用于当年湛江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企业注册地)及以下程序申报。
(一)资金申报流程及操作时限。
1.保险公司非垫付类业务。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广东省一级保险公司组织企业申报,收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填报《省级保险公司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及《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年3月15日前送达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商务局将企业申报材料分发给企业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1日前将初审报告送湛江市商务局评审。
2.保险公司垫付类业务(小微、中型垫付类企业)。各保险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承保(包括垫付类或非垫付类)的“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的企业名单(电子扫描版),3月1日前将《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附件5)、《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附件7)报给湛江市商务局,并通知垫付类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达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1日前将初审报告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湛江市商务局评审。
申报材料须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资助,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一般企业专项保费申报材料:
(1)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投保明细表(附件4);
(3)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4)企业付款银行水单(复印件);
(5)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6)保单明细表(复印件,仅在投保买方违约保险或特定合同保险情况下提供);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相关的材料。
2.小微企业专项保费申报材料:
(1)经小微企业盖章的保单文件(复印件);对于已经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保险公司且小微企业通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投保或续转的,可提供小微企业网上服务协议(复印件)以及企业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清单材料,无需提供保单文件;小微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续转的,由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供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清单材料,无需提供保单文件;
(2)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6,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3)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代垫类企业的发票上须有保险公司注明“保费已代垫”字样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5)企业付款银行水单(复印件,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7)其他相关的材料。
3.中型企业专项保费申报材料:
(1)经中型企业盖章的保单文件(复印件);
(2)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8,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3)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代垫类企业的发票上须有保险公司注明“保费已代垫”字样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5)企业付款银行水单(复印件,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非垫付类企业提供);
(7)其他相关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每页必须加盖申请企业(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依次摆放并用A4纸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初审企业(单位)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时,需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单位),同时需在每张复印件材料盖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
五、申请材料自查
申请企业在递交申报材料前应做好如下自查工作:
(一)发票方面。
1.检查提供的保险费发票是否在2018年1月至12月的规定申报期内;要剔除申报期外发票。
2.检查发票合计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请表》以及《企业投保明细表》上“已缴保险费”相符。
3.检查提供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上关键信息(含发票开具日期、发票金额、发票抬头名称)是否清晰,如无法辨认的,需用签字笔注明清楚,并加盖公章。
4.保险公司按税务规定要求向企业开具发票,其中对于申请小微企业专项保费资助和中型企业专项保费资助,且保险公司垫付保费的,应由保险公司按照企业实际缴纳(含保险公司垫付)的保费向该企业开具全额发票。
(二)申请表方面。
1.检查《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上“出口企业名称”与所盖的公章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双方关系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检查申请表上法人代表是否已签名或已盖法人代表章
3.检查申请表上是否已填清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属于分机号的,应填清楚分机号。
4.检查企业投保地与营业执照注册地是否为广东省(不含深圳市)。
5.检查申请表上“企业开户银行名称”是否写清楚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企业开户银行账号”是否填写的是人民币账号。
(三)投保明细表方面。
检查投保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通知书/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编号与提供的纸质通知书编号信息是否一致。
(四)保单文件方面。
1.检查保单文件上“出口企业名称”与所盖的公章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双方关系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检查保单文件上是否明确投保的保险公司,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的,不予资助。
(五)小微企业网上投保的清单材料方面。
1.对于已经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保险公司且小微企业通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投保或续转的,可提供小微企业网上服务协议(复印件)以及企业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清单材料。检查小微企业网上服务协议(复印件)是否加盖企业公章;检查清单是否包含企业名称、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时间、IP地址等,是否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2.小微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续转的,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清单材料。检查清单是否包含企业名称、对投保行为进行网上确认的时间、IP地址等。
(六)资助金额。
2017年度出口额和企业名单已确定,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评审过程认真核实小微和中型企业是否在企业名单上,并根据2017年度出口额按比例核实资助额上限。
六、资金审核和拨付
(一)资金审核。市商务局采取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招投标、内部集体研究等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和支持金额纳入项目库范围,并将入库项目报省商务厅备案。
(二)资金拨付。市商务局根据省下达我市资金总额度及项目入库情况,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并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市财政局按财政预算级次及国库管理规定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其它申报要求详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评审要点》(附件1)。
七、管理与监督
(一)各县(市、区、湛江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企业(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二)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省、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各县(市、区、湛江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应在市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后45日内向市商务局报送资金使用报告(市直企业、单位直接报送)。报告应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四)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将全额收回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申报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指南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评审要点
2.省级保险公司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汇总
3.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
4.企业投保明细表
5.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
6.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保险公司未垫付)
7.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
8.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保险公司未垫付)
9.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名单
10.“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名单
附件1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
促进外贸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
保险项目)评审要点
一、“已缴纳保险费”及“单机和成套设备”以及“小微企业投保平台类保险产品”的定义
本文支持范围中“已缴纳保险费”指在资助期内(2018年1月至12月)出口企业实际缴纳或者由保险公司垫付且已获得保险公司出具保险费缴付全额发票的。
本文支持范围中所称“单机和成套设备”指出口金额在10万美元及以上的单机和出口金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的成套设备。
本文支持标准中所称“小微企业投保平台类保险产品”包括(中国信保“小微企业信保易”、人保财险“小微企业综合保险”、太平洋财险“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保险公司应在该通知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保险方案报湛江市商务局(同时报广东省商务厅)备案。
二、资金申报归属期及重复申报问题
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保险公司提供发票的时间为准,本批即为保险公司在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出具的发票。对于企业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并同时申报资金的,将取消企业当期该保险标的资助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一)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请表填写。
1.“企业名称”按申请单位的全称填写,该名称应与所附保险费发票抬头、营业执照以及所盖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双方关系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企业海关编码”按进出口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海关编码填写,通常是以“44”开头的10位数字。
3.“工商登记机关”按本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核发机构填写。如“工商登记机关”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则在“是否属于省属或中央驻穗企业”选择“是”,否则选择为“否”。
4.“投保时间”按资助期对应填写起止月份。
5.“投保金额”按资助期对应投保金额(美元数)填写。其中:农产品投保金额、单机和成套设备投保金额、“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出口投保金额、美国出口投保金额等按资助期对应的投保金额填写。
6.“已缴保险费”按所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上的人民币金额合计填写,农产品、单机和成套设备、“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出口、美国出口已缴保险费金额按相应美元申报保险费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写,折算汇率按广东省商务厅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文的发文日期当天(2018年9月19日)中国银行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参考汇率值为6.86(下同)。
(二)投保明细表填写。
1.“保险费通知书编号”按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费通知书上的编号填写,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的“保险费通知书编号”通常由“Q+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Q20171069001。
2.“保险费发票号码”按保险费发票上的“发票号码”填写。
3.“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按保险费发票上日期填写。
4.“投保金额(折美元)”按保险费通知书上“本次总申报金额”填写,如果是人民币金额的,以参考汇率值6.86折算为美元金额。
5.“应缴保险费”按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上“本次应交保险费金额”填写,如果是人民币金额的,以参考汇率值6.86折算为美元金额。
6.“实缴保险费”按每份保险费通知书对应保险费发票上的人民币金额填写。
四、中小微企业、单机和成套设备、农产品、“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市场、美国出口审核依据
2017年度出口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含)的小微企业名单、2017年度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含)之间的中型企业名单及其新兴国际市场出口数据以海关数据为准。
考虑到出口企业按产品类别/买方国别向保险公司申报货物出运情况,保险公司也据此计算保险费,故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各出口企业在本资助期内投保农产品、单机和成套设备或出口至“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地区或出口至美国对应保险金额及申报保费金额明细表,审核机构以此作为审核依据。
附件2
省级保险公司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
(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汇总表
|
|
|
|
| 结算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 ||||||||||||||||||||||||||||
申请单位: |
|
|
|
|
|
|
|
|
|
|
|
|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出口企业编码 | 出 口 企 业 名 称 | 2018年1月至12月投保金额(USD) | 2018年1月至12月实缴保费(RMB) | 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发文当天汇率(6.86) | 2018年1月至12月资助金额(RMB) | 备注 | |||||||||||||||||||||||||
小计 | 其中:单机和成套设备特险 | 其中:船舶特险 | 其中:“一带一路”及新兴市场沿线国家和地区
| 其中:农产品
| 其中:美国 | 实缴保费合计(RMB) | 其中:单机和成套设备特险保费(RMB) | 其中:船舶特险保费(RMB) | 其中:“一带一路”及新兴市场沿线国家和地区(RMB) | 其中:农产品保费(RMB) | 其中:美国(RM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保险公司在填写企业所归属县(市、区)时请与湛江市商务局联系确认(下同)。
附件3
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
发展事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固话: 手机: | ||
企业海关编码 |
| 保单号 |
|
工商登记机关 |
| 是否省属企业或中央驻穗企业 | □ 是 □ 否 |
2017年度出口额 | 万美元 | 投保时间 | 年 月至 月 |
投保金额 | 美元 | 已缴保险费 | 人民币元 |
其中:农产品 | 美元 | 其中:农产品 | 人民币元 |
单机和成套设备 | 美元 | 单机和成套设备 | 人民币元 |
船舶特险 | 美元 | 船舶特险 | 人民币元 |
“一带一路”及新兴市场沿线国家和地区 | 美元 | “一带一路”及新兴市场沿线国家和地区 | 人民币元 |
美国 | 美元 | 美国 | 人民币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元人民币 | ||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人民币): | |||
企业开户银行账号(人民币):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企业名称及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全称,即“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
2、银行账号应为申请企业接收资助资金的人民币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4
企业投保明细表
( 年 月至 年 月) 投保单位(公章):
序号 | 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 | 保险费发票号码 | 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编号 | 投保金额 (折美元) | 应缴保险费 (折美元) | 实缴保险费 (折人民币元)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15 |
|
|
|
|
|
|
合计 |
|
|
|
|
附件5
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
结算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2017年度出口额(万美元) | 应缴保险费 | 已缴保险费 | 保险公司垫付保险费金额(人民币元) | 申请资助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
美元 | 折人民币元 | 折人民币元 | 占应缴保险费比例 | 广东省财政资助(80%) | 湛江市财政资助(20%) | |||||||
|
|
|
|
| 1 | 2 | 3 | 4 |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保险公司填写,申请广东省财政资助金额须符合本申报指南的支持标准(最高限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保险公司未垫付)
结算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2017年度出口额(万美元) | 应缴保险费 | 已缴保险费 | 申请资助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
美元 | 折人民币元 | 折人民币元 | 占应缴保险费比例 | 广东省财政资助(80%) | 湛江市财政资助(20%)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保险公司未垫付保险费的投保企业填写,申请广东省财政资助金额须符合本申报指南的支持标准(最高限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
结算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2017年度企业新兴国际市场出口额(万美元) | 应缴保险费 | 已缴保险费 | 保险公司垫付保险费金额(人民币元) | 申请广东省财政资助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
美元 | 折人民币元 | 折人民币元 | 占应缴保险费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保险公司填写,申请广东省财政资助金额(人民币元)=实缴人民币保险费金额×80%。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中型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保险公司未垫付)
结算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2017年度企业新兴国际市场出口额(万美元) | 应缴保险费 | 已缴保险费 | 申请广东省资助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
美元 | 折人民币元 | 折人民币元 | 占应缴保险费 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该表由保险公司未垫付保险费的投保企业填写,申请广东省财政资助金额(人民币元)=实缴人民币保险费金额×80%。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名单
东南亚12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菲律宾、孟加拉、印度。
中东13国:阿联酋、巴林、伊朗、以色列、约旦、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叙利亚、也门、黎巴嫩、阿曼、巴勒斯坦、卡塔尔。
拉丁美洲46国:海地、牙买加、圣基茨和尼维斯、萨尔瓦多、苏里南、英属维尔京群岛、巴拉圭、博内尔、库腊索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特利尼达和多巴哥、乌拉圭、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委内瑞拉、秘鲁、波多黎各、开曼群岛、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瓜德罗普岛、格林纳达、圣卢西亚、墨西哥、蒙特塞拉特、马提尼克岛、萨巴、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群岛、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巴巴多斯、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危地马拉、法属圭亚那、圭亚那、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圣马丁岛、阿鲁巴岛、阿根廷。
非洲58国:塞卜泰(休达)、加那利群岛、梅利利亚、安哥拉、布隆迪、贝宁、布基纳法索、博茨瓦纳、中非共和国、科特迪瓦、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原扎伊尔)、刚果共和国、科摩罗、佛得角、吉布提、阿尔及利亚、埃及、厄立特里亚、西撒哈拉、埃塞俄比亚、加蓬、加纳、几内亚共和国、冈比亚、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肯尼亚、卢旺达、苏丹、突尼斯、坦桑尼亚、乌干达、南非、赞比亚、津巴布韦、利比里亚、利比亚、莱索托、摩洛哥、马达加斯加、马里、莫桑比克、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马拉维、纳米比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塞舌尔、乍得、多哥、留尼汪。
东欧21国: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共和国、塞尔维亚共和国、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乌克兰、卢森堡、拉托维亚、摩纳哥、摩尔多瓦。
附件10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名单
东亚1国:蒙古
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
西亚16国: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埃及。
南亚9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东帝汶。
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独联体7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
中东欧16国: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
抄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省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