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4-01 17:19来源 : 本网
湛教办﹝2018﹞66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总结我市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促进素质教育实施,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市教育局决定组织第四届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我市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人员,均可依法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的成果应为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或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成果必须反映普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普通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素质教育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推荐申报要注意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理论创新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个单位或个人均限申报1项。
(二)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10项成果,每所市直属中小学推荐申报5项成果;已获得过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成果不再推荐申报。
(三)申报者必须填写《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项目研究方案、成果论文、报告、样本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四)申报材料必须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教研部门的意见,否则不予受理(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返还。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于2018年5月30日前集中报送到市教育局教研室(注明“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同时将《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第四届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智明,联系电话:3207798;刘剑,联系电话:3331820。
四、其他
《申报·评审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可从湛江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附件:1.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第四届湛江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 3月15 日
湛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