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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湛江市霞山为民实验学校等5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0-31 10:34来源 : 本网


关于征求湛江市霞山为民实验学校5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

阶段学费、住宿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示

  湛江市霞山为民实验学校、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实验学校、湛江市霞山区海景学校、湛江市霞山区银帆学校、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等5间学校向我局提出调整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申请。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4〕232号)精神,经我局成本调查、集体研究,同时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并参照同类型学校收费标准,拟定了调价方案,计划从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联系电话:0759-2173310;邮箱:xs_fgj@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民办学校拟调学费、住宿费方案

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霞山区民办学校拟调学费、住宿费方案

单位:元/生/学期

申请单位

现行价

拟定标准

备注

湛江市霞山为民实验学校

小学3100

3213

1、从2026年秋季开始执行;

2.学费标准含财政生均拨款:小学575元、初中975元,学校按先减后缴方式收取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初中3300

3534

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实验学校

小学3800

4233

初中3800

4233

湛江市霞山区海景学校

小学4000

4456

初中7000

5175

湛江市霞山区银帆学校

小学7000

7798

初中8500

9469

宿舍费800

835(含用水、用电费用,住宿人员不超过10人/套间,配有独立卫生间、空调等)

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

初中8000

8733

宿舍费1000

1500(含用水、用电费用,住宿人员不超过10人/套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配有独立卫生间、阳台、空调、风扇、供应热水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