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9-12-18 09:01来源 : 本网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原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明确在2017-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安排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6日至12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禤鹏翔,电话:020-83134147,传真:020-83138631)
附件: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