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财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7-03-10 15:35来源 : 本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4号)要求,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资金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财政所、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国库资金管理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我局通过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全区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情况,推进财政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区财政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出台的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自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