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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安排

发布时间 : 2022-02-25 12:26来源 : 霞山区医疗保障局

  一、聚焦便民,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一)加快医疗保障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市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霞山的实际需求,建设并部署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增加支持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拓展应用场景。争取市医疗保障局的支持,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将原托管开发区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0家定点药店的信息编码等管理工作移交出去,1月份前完成辖区4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45家定点药店的数据和安全信息自查工作。

  (二)持续深化医保经办体制改革。理顺医保经办管理体制。在市的指导和支持下,参照雷州市医疗保障局和廉江市医疗保障局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需要,设立霞山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建议设事业编制14名,除分别2名留守和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外,10名点对点联系10个街道设立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医疗保障业务,主要承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基金安全等工作。医保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设专门窗口,专人负责经办业务和操作专门的医保系统,服务好基层广大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增进民生福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促进医疗保障服务规范化的发展。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基础标准。包括统一业务术语和统一基金预算、业务档案、精算支持、科技应用等基础工作。二是完善技术标准。编制统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耗材等业务编码标注,以及网络、安全、数据交换、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为推进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建共享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完善服务标准。制定医疗保障服务总则、经办绩效评价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等,形成依据合理、指标完善、方法科学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二、聚焦“病有良医”,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万、14万以上,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继续争取市医疗保障局的支持,改革涉及区“四个全面”考核基本参保率指标的计算办法。

  (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确法定医疗保障的责任,始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方针,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落实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公费医疗服务标准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76名离休干部、二等乙以上伤残军人等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指导和协助区国资公司稳妥开展全系统困难企业3761名退休职工解决医疗保障工作。

  (三)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持续落实医保精准帮扶,落实精准脱贫。统一和规范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的相关制度,加强医保局和扶贫办两部门之间的有机联动。加强动态监测,构建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完善“二次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兜底力度,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

  三、聚焦基金安全,健全严密有力的监管机制

  (一)创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加强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参照市医疗保障局的机构设置,争取增设我局执法股,申请增加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3名,核增正股级领导职数1名。加强人员队伍配备,建立专门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同时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提升队伍监管执法能力。

  (二)发展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控。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明确在事前、事中与事后均能够发挥作用的智能监测机制。加强大数据应用,实现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将医疗保障监控关口前移,及时阻断医疗机构的不规范医疗行为。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四、聚焦“三医联动”,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实国家和省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坚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药品跨区域联合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推动药品和耗材保供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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