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 2023-10-12 09:30来源 : 新园街道办事处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
(二)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士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开展民生保障工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服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
(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 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
(八)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育、选拔、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一) 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等工作。
(十二)做好人大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