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园街道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9-20 10:10来源 : 新园街道办事处
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消安委办《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5日
新园街道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消安委办《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 新园街道决定自从 3 月 1 日起至到 12 月 31 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针对我街道未成年人涉 足重点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和短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经营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此类场所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以出租屋、民宿、酒店式公寓、旅馆、游艺厅、卡拉 OK厅、酒吧、网吧为重点整治对象。本方案所称出租屋,指旅馆、民宿经营房屋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房屋。本方案所称民宿,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本方案所称酒店式公寓,指在公寓中提供住宿休息经营服务的经营场所。(公寓:公共寓所,按性质分为住宅类公寓、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住宅类公寓泛指由居住单元 组成的楼房中,可入住的居住单位;商务公寓泛指具备写字 楼功能,可办公的单位。)本方案所称旅馆,指在本市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旅馆、旅社、饭店、酒店、宾馆、大厦、招待所、度假村、山庄、疗养院、会所、接待站等市场主体。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火灾事故的目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组织作用,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排查摸底,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促整改,并将排查摸底情况及时报送应急办。
(二)加强培训。组织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明确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督促此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三)广泛宣传。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 抖音等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涉足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结合近年来全国类似场所火灾事故案例警示,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加大对隐患突出且整改不力场所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整治责任分工,实施具体化、项目化推进,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借助专项整治的时机大力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的普及应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年行动、“三合一”场所、“春风利剑”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共同推动整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和减少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请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应急办,确保各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