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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3-28 10:30来源 : 霞山区民政局

湛霞民〔2023〕15号

霞山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社会组织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本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经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均应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一)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局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二)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年报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请社会组织按照网上业务系统提供的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请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选择地区湛江市霞山区输入社会组织账号和密码(若忘记账号密码请联2173727或者添加QQ群326836518咨询和重置),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我局将通过“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社会组织应当认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补正提交的日期应在6月30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不得修改。

七、年报业务咨询

1.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慈善组织填报指导咨询电话:2173727;

          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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