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 2023-01-19 16:35来源 : 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湛江市霞山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政府信息。包括: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
4、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5、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7、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信息;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应急管理;统计数据;重大项目;扶贫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xs.gov.cn/)。
2、微信公众号“霞山市场监管”。
3、本机关在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2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本机关将根据《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审核后决定是否提供。提供政府信息时,将按照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本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单位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霞山区岭南路2号
邮政编码:524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538215
电子信箱:xsgs2515796@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湛江市市霞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性描述。
(3)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①当面提交:申请人向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提交《申请表》。当面提交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②信函方式:在信封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方式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③传真方式:在传真件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传真方式申请的,收到申请的日期自传真收到并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期限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再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规定,信息公开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五)答复类型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四、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意见、建议或举报投诉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电话:2538215;电子邮箱:xsgs2515796@163.com;办公地址:霞山区岭南路2号,邮政编码:524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