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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8-12-27 16:05来源 : 本网

关于霞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霞山区财政局局长  麦健华
(2018年12月25 日)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关于预算编制调整的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霞山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意见
(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32万(详见附件1,P8)
1.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00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90000万元调整为81100万元,调减8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04%。其中,税收收入占比82.65%,非税收入占比17.35%,具体调整情况为:税收收入由72275万元调整为67032万元,调减5243万元,同比增长6.66%;非税收入由17725万元调整为14068万元,调减3657万元,同比下降22.79%。调减的具体原因主要是:一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及政策性退税的实施。2018年5月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2018年10月个人所得税上调起征点,实施政策性退税,此两项影响我区税收约3158万元;二是受我区重点税源企业中石化湛江东兴炼油有限公司税收缓交的影响,减少税收约3840万元和非税收入约1792万元;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大幅下降,部分罚没项目没达到预期目标。
2.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63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由66152万元调整为69784万元,调增3632万元。调整的具体原因为:预算执行中,省增加下达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68万元、2018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28万元、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量资金254万元和2018年省级负担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92万元;市增加2017年度湛江市县(市、区)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04万元和落实”两相当”政策市财政奖补资金1286万元。
另根据2017年决算口径将原在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的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共1528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724万元,结算补助9077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129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补助30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助55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496万元。
3.调增上年结转8454万元
    上年结转由0万元调整为8454万元,调整原因为年初预算时财政决算尚未完成,现按决算进行调整。
4.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6万元
    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0万元调整为2646万元,调增2646万元。
(二)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832万元(详见附件2,P9)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结合各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832万元。其中,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1万元,具体调整项目安排及原因(详见附件3,P10);调增上解支出5700万元,具体原因为:一是市2017年下达的临时救助金5000万元,湛财预[2018]13号要求列入2018年上划。二是湛财社[2018]83号要求上解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清算资金700万元;三是调增结转下年等支出2963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变动意见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收支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57660万元调整为163492万元,增加5832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7660万元调整为163492万元,增加5832万元,收支平衡。
二、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268万元(详见附件4,P20)
1.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44万元
    市分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由250万元调整为206万元,调减44万元。
2.调增债务转贷收入5800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由0万元调整为5800万元,调增5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市财政《关于预下达2018年广东省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湛财金[2018]53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湛财预[2018]69号),下达我区2018年新增债额度5800万元,全部都为地方专项债券,增加债务转贷收入5800万元。
3.调增上年结余512万元
    根据财政决算最终稿,调增上年结余512万元。
(二)调增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68万元(详见附件5、6,P21、22),其中:
1.调增新增地方专项债券安排支出5800万元
    市财政《关于预下达2018年广东省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湛财金[2018]53号),调增新增地方专项债券收入5800万元,安排我区项目如下:
(1)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安排1300万元,为上级环保督办项目;
(2)霞山区水系综合整治安排2574万元,为《湛江市主城区水系综合整治三年实施计划(2015-2017年)》需要安排的项目;
(3)霞山区城乡道路建设664万元为粤东西北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需要;
(4)霞山区城中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项目及农村道路改造路灯安装工程项目482万元,为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需要;
(5)湛江市第六幼儿园保育楼及其他设施设备780万元,为市重点建设项目。
2.调增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
    根据市财政《关于预下达2018年广东省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湛财金[2018]53号)要求调增。
3.调减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4万元
    由于上级分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所以调减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44万元。
4.调增上年结转安排项目506万元
  (1)调减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957万元
    根据2017年决算最终稿和专项资金收回情况,调减泉庄、银帆、上坡和绿民路道路新建工程征地拆迁经费204万(超两年收回),调减双月考核奖励97万元(超两年收回),调减生态城(区、镇)建设以奖代补经费6万元(超两年收回),调减新园土地资金600万(市收回),调减水库移民专项资金50万(市收回)。
(2)调增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1463万元
    根据2017年决算最终稿,调增2017年省下达的扶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专项资金123万元(湛财教[2017]136号安排);调增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经费1220万元(湛财建[2018]18号安排1402万元,湛财建[2016]115号市收回182万元);调增救助站周边道路和环境整治补助资金117万元(湛财建[2017]121号安排);调增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补助3万元(湛财农[2017]203号安排)。
三、收回预算单位结余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要求,将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875万元重新统筹安排(详见附件7,P23)。
四、未来支出事项
    民政局预借银帆路迁坟补偿等款项23.3万元,新园街道办垫付重点维护对象王兰英湛大蓝科公司欠款20万元、垫付特殊疑难案件上访户张妹信访问题资金15万元,南柳河预借霞山区南柳河一、二号渠林光成和徐妃附着物补偿款0.998万元、预借部分水质净化站工程款324.63万元,建设街道办蓬莱村村口地块复耕复绿经费预借款20万元,文新局垫付原法国邮电楼旧址住户安置费63万元,海头街道办预借绿塘河生态廊道工程椹川大道至银帆公园段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4635万元,新园办垫付吴吉信访积案费用9.8万元,新园街道办垫付“9.18”火灾事故重伤人员何梦婵植皮手术费用50万元,海头街道办暂垫湛江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29265万元,水务集团投资利息解决有劳动力贫困户脱贫暂付款2.328925万元。以上项目均待上级资金或其他来源资金收到,列支或冲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8年霞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2.2018年霞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3.2018年霞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调整明细表
      4.2018年霞山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18年霞山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6.2018年霞山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目调整明细表
7.收回预算单位结余安排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