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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出台“三色”督办单制度:白色黄色红色这样操作

发布时间 : 2018-08-20 18:34来源 : 本网

 

 

20日,记者从霞山区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査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该区出台“三色”督办单制度,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三色”督办单分为白色督办单、黄色督办单和红色督办单,区委、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下发“三色”督办单的形式,对一些工作无进度,或进展缓慢的督查事项实施跟踪问效,促进工作落实。

首次专项催办,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并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凡“白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对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或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督办事项,向被督办单位发出“黄色督办单”,以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扣0.1分,按次计算。

“黄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仍在规定的时限内,“屡督不动”或无实质性改进、工作敷衍了事且质量较差的,由区督查督办室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红色督办单”。一年内,被区督査督办室下发“黄色督办单”2次或“红色督办单”1次的单位,由区督査督办室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建议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被区督查督办室下发“黄色督办单”3次或“红色督办单”2次以上的,由区督查督办室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同时,由区督查督办室提出意见,报区督査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书面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效能监察,同时书面移交区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纳入本年度“四个全面”绩效考核。

区督査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充分发挥“三色”督办单的作用,对于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工作,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要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碰硬,公开、公正、充分使用“三色”督办单,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本文转载自【湛江云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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