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6 10:07来源 :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xs.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3999篇,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561篇、公告公示1269篇、政策文件8篇、街道动态224篇、部门动态249篇、其他专题栏目1688篇。政务新媒体累计公开政务信息836篇,其中,“霞山政务”微信订阅号发布政务信息658篇,新浪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78篇。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解、文字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2篇,组织策划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及问卷调查等活动12次,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方式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件,市政府转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件,均有效完成答复,答复后申请主体均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深化平台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强化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工作,重点核查信息更新及时性、栏目设置合理性及服务功能有效性。严格按省、市部署要求,定期配合开展平台专项检测,对检测及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员,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坚决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督促各单位聚焦安全漏洞排查、严重错敏词筛查、长期不更新栏目整治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预警与源头管控,坚决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安全合规。
(四)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交流会,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一线人员业务指导。采取人防、技防并举的方式,由专人定期检查各类栏目、链接、数据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升网站日常管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不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管技术保障、运管人员业务能力亟需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一是压实统筹管理责任。强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压实区政数局运营管理责任,建立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变更动态更新机制,每月定期归集汇总相关情况,实现全流程动态管控。二是筑牢信息发布防线。压实各街道、各部门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本单位外链加挂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及信息内容检查纠错机制,对发布内容及时核查、整改错误,针对典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规范,杜绝违规失实信息出现。
(二)优化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严把办理质量关口。压实各街道、各部门承办主体责任,对主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精准度严格审核,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逐项把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优化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标准,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一是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知网、懂网、用网的意识和实操能力。二是强化任前培育。各街道、各部门针对新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任前培训制度,健全“传帮带”工作机制,通过以老带新、实操教学等方式,帮助新入职人员快速熟悉业务流程、掌握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