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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29 11:05来源 : 霞山区司法局

    2023年,霞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霞山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组织机构信息2篇、部门文件信息7篇,部门工作动态87篇,财政预决算2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本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开我局政预决算信息,加大我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我局已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2023年霞山区司法局部门预算》等,严格按照区财政批复数据及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内容完整、表格齐全且没有违反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规定。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工作意见和确定的年度政务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我局主管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注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公开专栏且有分类,公开内容丰富且动态更新,格式规范且公开程度符合要求。2023年,我局没有省和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的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新媒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霞山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用,优化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板块设置,新增涵盖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内容,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提供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服务查询办理等功能,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我局通过在霞山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5篇,转发信息228篇,且不存在年度内单位网站新媒体存在问题、被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通报不及格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省、市和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技术性的操作不够熟悉,需要加强学习、业务指导或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