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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29 11:07来源 : 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家人社部、省市区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33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及时主动公开,做好稳就业、促和谐、聚人才等任务为重点的人社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工作实际上开展了,但没有形成制度规定。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督促人社系统各下属单位、各股室及时报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政策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扎实做好部门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多渠道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疫情期间惠民惠企就业政策信息、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文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就业专题专项招聘会等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